
克拉玛依日报讯(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王雨萱 通讯员 王旭升)近日,针对被执行人现金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况,乌尔禾区人民法院采用“以物抵债”方式,促成双方达成以白酒折价抵偿10万余元债务的方案,实现了司法实践中的“双赢”。
该案源于两家企业之间的工程款支付纠纷。申请执行人按约完成工程施工后,被执行人未足额支付款项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乌尔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有存款10万余元,并依法予以扣划。然而,对于剩余近10万元债务,被执行人已无现金支付能力。
面对实际情况,乌尔禾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深入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,发现其虽现金流紧张,但持有价值相当的白酒库存。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物抵债的相关精神,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多次协商,最终探讨出以白酒抵偿剩余债务的方案。
经执行法官详细阐明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与具体实施方式,申请执行人同意接受该方案。双方就白酒的规格、数量及折价达成一致,并完成交付,纠纷得以实质化解。
乌尔禾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该院将继续深化执行机制创新,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责任编辑:陈晓丹
本期编辑:王丽媛